【格致余論 張子和攻擊注論47】
愚閱張子和書,惟務攻擊。
其意以為正氣不能自病,因為邪所客,所以為病也,邪去正氣自安。
因病有在上、在中、在下、深淺之不同,立為汗、吐、下三法以攻之。
初看其書,將謂醫之法盡於是矣。
後因思《內經》有謂之虛者,精氣虛也;謂之實者,邪氣實也。
夫邪所客,必因正氣之虛,然後邪得而客之。
苟正氣實,邪無自入之理。
由是於子和之法,不能不致疑於其間。
又思《內經》有言︰陰平陽秘,精神乃治;陰陽離決,精氣乃絕。
又思仲景有言︰病當汗解,診其尺脈澀,當與黃耆建中湯補之,然後汗之。
於是以子和之書,非子和之筆也。
馳名中土,其法必有過於朋輩者,何其書之所言,與《內經》、仲景之意,若是之不同也?於是決意於得名師以為之依歸,發其茅塞。
遂游江湖,但聞某處有某治醫,便往拜而問之。
連經數郡,無一人焉。
後到定城,始得《原病式》,東垣方稿,乃大悟子和之孟浪,然終未得的然之議論,將謂江浙間無可為師者。
泰定乙丑夏,始得聞羅太無並陳芝岩之言,遂往拜之。
蒙叱罵者五七次,趑趄三閱月,始得降接。
因觀羅先生治一病僧,黃瘦倦怠,羅公診其病,因乃蜀人,出家時其母在堂,及游浙右經七年。
忽一日,念母之心不可遏,欲歸無腰纏,徒而朝夕西望而泣,以是得病。
時僧二十五歲,羅令其隔壁泊宿,每日以牛肉、豬肚、甘肥等,煮糜爛與之。
凡經半月餘,且時以慰諭之言勞之。
又曰︰我與鈔十錠作路費,我不望報,但欲救汝之死命爾﹗察其形稍蘇,與桃仁承氣,一日三帖下之,皆是血塊痰積方止。
次日只與熟菜、稀粥,將息又半月,其人遂如故。
又半,與鈔十錠遂行。
因大悟攻擊之法,必其人充實,稟質本壯,乃可行也。
否則邪去而正氣傷,小病必重,重病必死。
羅每日有求醫者來,必令其診視脈狀回稟。
羅但臥聽,口授用某藥治某病,以某藥監其藥,以某藥為引經。
往來一年半,並無一定之方。
至於一方之中,自有攻補兼用者,亦有先攻後補者,有先補後攻者。
又大悟古方治今病焉能吻合?隨時取中,其此之謂乎。
是時羅又言用古方治今病,正如拆舊屋湊新屋,其材木非一,不再經匠氏之手,其可用乎?由是又思許學士釋微論曰︰予讀仲景書,用仲景之法,然未嘗守仲景之方。
乃為得仲景之心也。
遂取東垣方稿,手自抄錄。
乃悟治病患,當如漢高祖縱秦暴,周武王縱商之後,自非發財散粟,與三章之法,其受傷之氣,憊之人何由而平復也。
於是定為陰易乏,陽易亢,攻擊宜詳審,正氣須保護,以《局方》為戒哉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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