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諸病源候論 卷二十一 水腫病諸候 一、水腫候673】
卷之二十一 水腫病諸候(凡二十二論)
一、水腫候
腎者主水,脾胃俱主土,土性克水。
脾與胃合,相為表裡。
胃為水穀之海,今胃虛不能傳化水氣,使水氣滲溢經絡,浸漬腑臟。
脾得水濕之氣,加之則病,脾病則不能製水,故水氣獨歸受於腎。
三焦不瀉,經脈閉塞,故水氣溢受於皮膚而令腫也。
其狀︰目裡上微腫,如新臥起之狀,頸脈動,時咳,股間冷,以手按腫處,隨手而起,如物裡水之狀,口苦舌乾,不得正偃,偃則咳清水;不得臥,臥則驚,驚則咳甚;小便黃澀是也。
水病有五不可治︰第一唇黑傷肝,第二缺盆平傷心,第三臍出傷脾,第四足下平滿傷腎,第五背平傷肺。
凡此五傷,必不可治。
脈沉者水也。
脈洪大者可治,微細者死。
其湯熨針石,別有正方,補養宣導,今附於後《養生方》云︰十一月,勿食經夏自死肉脯,內動受於腎,喜成水病。
又云︰人臥,勿以腳懸踏高處,不久遂致成腎水也。
《養生方‧導引法》云︰蛤蟆行氣,正坐,動搖兩臂,不息十二通。
以治五勞、水腫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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