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古今醫統大全 眼科 原機啟微論1929】
氣陽物,類天之雲霧,性本動。
聚,其體也。
聚為陰,是陽中之陰,乃離中有水之象。
陽外陰內,故聚也;純陽,故不聚也。
不聚則散,散則經絡不收。
經曰︰足陽明胃之脈,常多氣多血。
又曰︰足陽明胃之脈,常生氣生血。
七情內傷,脾胃先病。
怒,七情之一也,胃病脾病,氣亦病焉。
陰陽應象大論曰︰足厥陰肝主目,在志為怒,怒甚傷肝。
傷脾胃則氣不聚,傷肝則神水散。
何則?神水亦氣聚也。
其病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澀之証,初但昏如霧露中行,漸空中有黑花,又漸睹物成二體,久則光不收,遂為廢疾。
蓋其神水漸散而又散,終而盡散故也。
初漸之次,宜以千金磁朱丸主之,鎮墜藥也;石斛夜光丸主之,羨補藥也,益陰腎氣丸主之,壯水藥也。
有熱者,滋陰地黃丸主之。
此病最難治,餌服上藥,必要積以歲月,必要無飢飽勞役,必要驅七情五賊,必要德性純粹,庶幾易效。
不然必廢,廢則終不復治。
久病光不收者,亦不復治。
一証因為暴怒,神水隨散,光遂不收,都無初漸之次,此一得永不復治之証也。
又一証為物所擊,神水散,如暴怒之証,亦不復治,俗名為青盲者是也。
世病者多不為審,概曰目昏無傷,始不經意,及成,世醫亦不識,直曰熱致,竟以涼藥投。
殊不知涼藥又傷胃,況不知涼為秋為金,肝為春為木,涼藥又傷肝,往往致廢而然後已。
病者猶不以藥非,而委之曰命也;醫者猶不自悟其藥,而贅之曰病拙。
吁,二者俱此,誰其罪乎?予累見也,故兼陳涼藥之誤。
歡迎光臨 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http://mobile.78951.wsky.ink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