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因極一病証方論-卷之十-陰敘論】
陰敘論夫陰,屬肝,系宗筋,胃陽明養之。
世多不識,謂之外腎,非特名義差錯,亦使五內不分,其可不辨。
古方雖出四証,但曰腸、氣、水、卵脹,殊不別其所因。
如腸,則因房室過度,元臟虛冷,腸邊系不收,墜入中,上下無定,謂之腸,屬不內外因;病者久蓄憂思,恐怒兼並,隨臟氣下墜陰,腫脹急痛,名曰氣,屬內所因;病者久坐冷濕,濕氣下襲,致陰腫脹,名曰水,屬外所因;病者勞役無節,及跨馬坐車,致卵核腫脹,或偏有大小,上下無常,名曰卵脹,亦屬不內外因。
有小兒生來便如此者,乃宿疾也。
卵脹、腸,皆難治;氣 、水治之易愈。
又寒疝下注,入於中,名曰狐疝,亦屬病。
世人因此並以病為疝氣,不審之甚。
婦人陰門挺出,亦稱病,名義不分,有如此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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