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因極一病証方論-卷之十-水腫敘論】
水腫敘論夫腎主元氣,天一之水生焉;肺主沖化,地四之金屬焉。
元氣乃水中之火,所以太陽合少陰,主精髓以滋血;沖化乃土中之金,所以太陰合陽明,主肌肉以養氣。
今腎虛則火虧,致陽水凝滯;肺滿則土溢,使陽金沉潛,沉潛則氣閉,凝滯則血淖,經絡不通,上為喘急,下為腫滿。
故《經》曰︰腎為少陰,肺為太陰,其本在腎,其末在肺,皆至陰以積水也。
所以能聚水而生病者,蓋腎為胃關,關鍵不利,樞機不轉,水乃不行,滲透經絡,皮膚浮腫。
諸証不同,廣如《經》說。
《治法》曰︰平治權衡者,察脈之浮沉也;去莞陳者,疏滌腸胃也;開鬼門,潔淨府者,發汗、利小便也。
原其所因,則冒風寒暑濕屬外,喜怒憂思屬內,飲食勞逸背于常經屬不內外,皆致此疾。
治之,當究其所因及諸禁忌而為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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