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因極一病証方論-卷之七-內所因論】
內所因論夫臟腑合手足三陰三陽為十二經,各有所主,故為十二官。
心者,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;肺者,相傅之官,治節出焉;肝者,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;脾者,諫議之官,公正出焉;腎者,作強之官,伎巧出焉;膽者,中正之官,決斷出焉;膻中者,臣使之官,喜樂出焉;小腸者,受盛之官;化物出焉;大腸者,傳送之官,變化出焉;胃者,倉廩之官,五味出焉;三焦者,決瀆之官,水道出焉;膀胱者,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氣化則能出矣。
故五臟為陰,六腑為陽,此十二官不得相失者,正由陰陽消息盈虛。
當隨四序而調養之,不可使其偏勝,偏勝則偏複,偏複則偏害,勝克流變,則真病生焉。
夫陰陽虛實者,乃臟腑更相勝複也。
若其子母相感,則母虛能令子虛,子實能令母實。
《經》曰︰實則瀉其母,虛則補其子。
如肝實則瀉腎,肝虛則補心,如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,此經之本意也,《難經》則反是,及觀《金匱》之論,其得為多。
肝虛補用酸,助用焦苦,益用甘味之藥,酸入肝,焦苦入心,甘入脾,脾能製腎,腎氣微弱,則水不行,水不行則心火盛,心火盛則肺金受製,肝氣乃舒,肝氣舒則肝病自愈,此補子之意也。
肝虛則用此,實則反之。
《千金》亦云︰肝虛當補心,心旺則感於肝,皆此類也。
此正本藏十二官冷熱盈虛而為病,非外感淫邪,及故為背理者之比。
然內所因惟屬七情交錯,愛惡相勝而為病,能推而明之,此約而不濫,學人宜留神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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