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因極一病証方論-卷之二-敘中風論】
敘中風論夫風為天地浩蕩之氣,正順則能生長萬物,偏邪則傷害品類,人或中邪風,鮮有不致斃者。
故入臟則難愈,如其經絡空虛而中傷者,為半身不遂,手腳癱瘓,涎潮昏塞,口眼○斜,肌膚不仁,痺瘁攣僻。
隨其臟氣,所為不同,或左或右,邪氣反緩,正氣反急,正氣引邪,僻不遂。
蓋風性緊暴,善行數變,其中人也卒,其眩人也暈,激人涎浮,昏人神亂,故推為百病長。
聖人先此以示教,太醫編集,所以首論中風也。
然四氣皆能中人,在証亦有緩縱、攣急、搐搦、痺瘁、奄忽不知人者,不可不以脈別。
故論曰︰寒熱諸痺所有証候,皆如風狀,須得脈別可也。
要知脈浮則為風,緊則為寒,細則為濕,數則為熱;外証走注自汗則為風,疼痛無汗則為寒,緩弱熱頑則為暑,停著腫滿則為濕。
隨其並合,尤宜歷辨,唯詳其所因,合以脈診,在絡在經,入腑入臟,依而調之,乃可為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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