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宗金鑑 傷寒十三日不解,胸脅滿而嘔302】
傷寒十三日不解,胸脅滿而嘔,日晡所發潮熱,已而微利,此本柴胡證,下之而不得利,今反利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
潮熱者,實也,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,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。
〔註〕:
凡傷寒過經不解,熱邪轉屬胃府者多,皆當下之。
今傷寒十三日不解,過經,胸脅滿而嘔,日晡所發潮熱,已而微利,此本大柴胡證也。
下之而不通利。
今反利者,詢知為醫以丸藥迅下之,非其治也。
迅下則水雖去,而燥者仍存。
恐醫以下後之利為虛,故復指曰:潮熱者,實也,是可再下者也。
但胸脅之邪未已,故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少陽之外,復以小柴胡湯加芒硝,以下少陽之裏。
不用大黃而加芒硝者,因裡不急,且經迅下,惟欲其耎堅潤燥耳,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。
〔集註〕:
內臺方議曰:潮熱者,實也。
何不用大柴胡、大小承氣下之,郤用芒硝何也?
方有執曰:十三日,過經也。
不解,壞證也。
非其治也。
以上乃原其壞,由於醫之誤。
以下至末,救誤之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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