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宗金鑑 傷寒論註 傷寒不大便六、七日,頭痛有熱者118】
傷寒不大便六、七日,頭痛有熱者,與承氣湯。
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裏,仍在表也,當須發汗。
若頭痛者,必衄,宜桂枝湯。
〔按〕:
若頭痛之「若」字,當是「苦」字,苦頭痛方為必衄之證。
若是「若」字,則凡頭痛皆能致衄矣。
〔註〕:
傷寒不大便六、七日,裏已實,似可下也;頭痛、熱未已,表未罷,可汗也。
然欲下則有頭痛發熱之表,欲汗則有不大便之裏,值此兩難之時,惟當以小便辨之。
其小便渾赤,是熱已在裏,即有頭痛發熱之表,亦屬裏熱,與承氣湯下之可也;若小便清白,是熱尚在表也,即有不大便之裏,仍屬表邪,宜以桂枝湯解之。
然傷寒頭痛不論表裏,若苦頭痛者,是熱劇於榮,故必作衄,則榮熱解矣。
方其未衄之時,無汗宜麻黃湯,有汗宜桂枝湯汗之,則不衄而解矣。
〔集註〕:
汪琥曰:頭痛不已者,為風寒之邪上壅,熱甚於經,勢必致衄,須乘其未衄之時,酌用麻黃湯或桂枝湯以汗解之,而驗小便,實為仲景妙法。
魏荔彤曰:此條之衄,乃意料之辭,非已見之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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