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傷寒伏陰脈大論用藥之誤】
傷寒伏陰脈大論用藥之誤
夫病身不熱,頭不疼,初起怕寒,四肢厥冷,腹痛嘔吐,泄瀉,蜷臥,沉默不渴,脈來沉遲無力,人皆共知為陰證必矣。
至於發熱面赤,煩躁,揭去衣被,脈大,人皆不識,認作陽證,誤投寒藥,死者多矣。
殊不知陰證不分熱與不熱,須憑脈下藥,至為切當。
不問脈之浮沉大小,但指下無力,重按全無,便是伏陰,不可與涼藥,服之必死,急與五積散一服,通解表裡之寒,隨手而愈。
若內有沉寒,必須薑、附以溫之,切忌發泄。
脈雖洪大,按之無力,重按全無者,陰脈也。
若將伏陰之證而誤作熱證,用涼藥治之,則渴愈盛而燥愈急,豈得生乎?此取脈不取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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