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吳佩衡醫案-瘟疫病小兒熱極抽風證】
鄭××之子,兩歲,四川省會理縣南門外近郊農民。
1921年5月,因鄰居患時疫而被傳染,某醫以祛風解表治之,愈進愈危,延余診視。
時高熱已六日,壯熱渴飲,唇赤而焦,舌苔黃燥,指紋粗而色紫,脈沉數。
大便已三、四日不解,小便短赤,飲食不進,角弓反張之狀,時而疭瘛抽掣,喘掙不已,視其證狀頗危。
此係疫邪傳裏與陽明燥氣相合,熱甚傷陰之證,復被祛風解表,更耗散陰血,以致津枯液涸,血不榮筋,血虛筋急風動遂成是狀,所謂熱極生風之證也。
乃擬達原飲去草果加石膏、人黃清熱下結,輸轉達邪治之。
杭芍13克 黃芩6克 榔片6克 知母6克 甘草3克 生石膏13克(碎,布包) 大黃6克(泡水兌入) 服一劑,二便通利,病退四、五,抽掣筋急已止。
再服一劑,則病退七、八。
繼以生脈散加生地、當歸、杭芍、石膏,連進二劑而愈。
沙參10克 寸冬10克 五味子3克 甘草3克 生石膏10克 (碎,布包) 生地6克 當歸10克 杭芍10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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