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學正傳 卷五 癲狂癇證 脈法885】
脈法
脈大堅疾者癲狂,脈虛弦為驚,為風癲。
脈沉數為痰熱。
脈大滑者自已。
沉小急疾者死。
虛而弦急者死。
寸口沉大而滑,沉則為實,滑則為氣,實氣相搏,入臟則死,入腑則愈。
丹溪曰:癲狂,脈虛易治,實者難治。
引用: http://jicheng.sabi.tw/jcw/book/%E9%86%AB%E5%AD%B8%E6%AD%A3%E5%82%B3/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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