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學正傳 卷二 霍亂 論278】
論 《內經》曰:歲土不及,風乃大行,民病飧泄霍亂,體重腹痛,筋骨繇復。
陳無擇曰:霍亂者,心腹卒痛,嘔吐下利,憎寒壯熱,頭痛眩暈,先心痛則先吐,先腹痛則先利,心腹齊痛,吐利並作,甚則轉筋,入腹即死。
蓋陰陽反戾,清濁相干,陽氣暴升,陰氣頓墜,陰陽痞隔,上下奔趨。
河間曰:吐瀉不止者,其本在於中焦,或因渴而大飲,飲而過量,或因飢而始食,食而過飽,以致濕熱內甚,故陰陽交錯而不和,是為吐瀉。
仲景曰:邪在上焦則吐,邪在下焦則瀉,邪在中焦則既吐且瀉。
此為急病也,然吐瀉為患,十死其一、二,如揮霍撩亂而不得吐瀉者,此名干霍亂也,多死。
法日既有其入,必有所出。
今有其入而不得其出者,痞塞也。
故轉筋吐瀉者,其氣有三:一曰火,二曰風,三曰濕。
大抵霍亂吐瀉之證,皆風火濕熱之為害耳。
治法宜分利陰陽,散風行濕而降火也。
又當引清氣上升,使濁氣下降,無有不安。
仲景又曰:熱多欲飲水,五苓散;寒多不飲水,理中丸。
河間亦曰:凡覺此證,急用五苓益元散、桂苓甘露飲,乃吐瀉之聖藥也。
慎勿與粟米粥湯,入胃必死。
丹溪曰:內有所積,外有所感,陽不升,陰不降,乖隔而成,非因鬼邪,皆飲食所致,此先哲確論也。
切勿與穀食,雖米湯一呷,下咽立死。
必待吐瀉止,過半日飢甚,方可與稀粥少食,以漸而將息也。
學人詳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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