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醫學正傳 卷二 燥證 論183】
燥證
論 《內經》曰:諸澀枯涸干勁皴揭,皆屬於燥。
原病式曰:經云風、熱、火同陽也,寒、燥、濕同陰也,又燥、濕少異也。
然燥金雖屬秋陰,而異乎寒濕,故反同其風熱也。
故火熱勝,則金衰而風生,緣風能勝濕,熱能耗液而反寒,陽實陰虛,則風熱勝於水濕而為燥也。
凡人風病多因熱甚,而風燥者為其兼化,以熱為其主也。
蓋肝主於筋,而風氣自甚,又燥熱加之,則筋大燥也。
燥金主於收斂,其脈緊澀,故為病勁強緊急而口噤也。
或病燥熱太甚而脾胃乾涸成消渴者,或風熱燥甚怫鬱在表而裡氣平者,或善伸數欠筋脈拘急,或時惡寒筋惕而搐,又或風熱燥並而鬱甚於裡,故煩滿而或秘結也。
及風癇之發作者,由熱甚而風燥為其兼化,涎溢胸膈,燥爍而螈 昏冒僵仆也。
凡此諸證,皆由熱甚而生風燥,病各有異者,由風熱燥各微甚不等故也。
所謂中風筋緩者,因其風熱勝濕而為燥之甚也。
然筋緩不收而痿痹,故諸 鬱病痿皆屬於肺金,乃燥之化也。
如秋深燥甚,則草木萎落而不收,病之象也。
是以掌得血而能握,足得血而能步。
夫燥之為病者,血液衰少,不能榮養百骸,故若是也,學人不可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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